沒有受痛苦的地獄嗎?(上帝的教會)
有些人主張「新約聖經中所說的『地獄『是和火湖一樣只是象徵永遠滅亡的話語,因此實際上並沒有靈魂受痛苦的地獄。」果然是這樣嗎?
代替我們背負罪孽的耶穌的痛苦
通過代替我們遭受罪的刑罰,耶穌所受的苦難很容易理解地獄的存在。耶穌因我們的罪遭受了難以言表的極度痛苦。受鞭打、帶荊棘冠冕、承受被釘十字架的痛苦,受到了各種嘲弄和侮辱。耶穌所遭受的所有痛苦都是因為我們的罪惡。換句話說,這樣的刑罰和痛苦是我們應當支付的罪的代價。那麼,沒有得到赦罪的人會怎樣呢?毫無疑問,就像耶穌遭受的一樣,將受到極度痛苦的懲罰。因此,受痛苦的地獄肯定是存在的。
因罪而異的刑罰
如果地獄只是單純地象徵著永遠的滅亡,那麼所有罪人的刑罰都應以單純的消滅而相同。但是耶穌明確地說按照罪行,其刑罰會有所不同。
路12:47~48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,卻不預備,又不順他的意思行,那僕人必多受責打;惟有那不知道的,做了當受責打的事,必少受責打;
按照罪的不同而多受責打,少受責打的話語,是告知死後所有靈魂並不是就會消失,而是按照各自所犯的罪的行為受到刑罰。因所犯的罪行而多受痛苦或少受痛苦的地方是哪裡呢? 是地獄。因此,按照自己的行為受刑罰的地獄是分明存在的。
耶穌所告知的地獄痛苦
可9:43~47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;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里去。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,就把它砍下來;你瘸腿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腳被丟在地獄裡。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去掉它;你只有一隻眼進入上帝的國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裡。
砍下手腳或去掉眼睛是多麼大的痛苦啊?而且要在那種狀態下生活該有多痛苦啊?但是耶穌卻說,即使遭受如此痛苦也比去地獄強。此話語告知了我們地獄的痛苦該有多大。不顧耶穌的如此見證,還主張沒有受痛苦的地獄,就是在否認基督的教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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